
各快递企业: 电动自行车是快递行业(包括电商配送)开展终端配送的基础性工具,为保障我市快递行业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深圳市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及《关于加强我市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的相关规定,我会将于11月15日起至12月15日 (9:30-11:00;14:00-17:00)受理全市快递行业电动自行车备案申请,并于每周五统一受理全市快递行业电动自行车信息变更(驾驶人及行驶区域信息变更)及注销申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凡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登记的快递企业均可申请快递电动车配额。 1、各快递企业以公司为单位(加盟网点由公司总部统一办理)向我会申请本公司电动自行车备案,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我会。 2、协会对各快递企业申请备案的电动自行车资料进行初检,并将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信息预录入市公安交警局互联网; 3、经行业协会初检预录入后,产生验车流水号,凭验车流水号购买保险,车辆使用单位向车辆行驶区域辖区市公安交警局所属交警大队提出申请,交验车辆。(本批次申报流水号将分别于11月30日、12月15日发放) 4、辖区交警大队核对协会预录入的电动自行车资料,查验车辆合格后,予以备案,备案后,产生备案车辆的编号,并在备案车辆的电池箱上方喷涂该车辆编号,准予上路。 二、初次备案申报材料 1、车辆使用单位填写《深圳市快递行业电动自行车备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 2、车辆使用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及快递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3、车辆驾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居住证复印件,所属车辆使用单位人事证明(以行驶区域为单位出具,加盖公司公章,格式见附件2); 4、公司出具的办事人员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及备案材料真实性说明(格式见附件4); 5、车辆购车发票、发票真伪查询证明(自行登陆国税局网站查询真伪,并打印“查询页面”加盖公司公章)以及合格证, 电动自行车生产商“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车辆品牌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复印件。 三、已备案车辆信息变更申报材料(车辆注销、变更驾驶人及行驶区域) 请各单位统计好本单位已备案车辆信息(车牌类型为C****),1、车辆丢失、损毁或员工带走车辆,请务必办理注销手续,如被发现公司自行将被盗车辆车牌号替换至其他车辆,将从重处罚!2、人员离职或调动,需变更驾驶人或调配驾驶区域,请办理变更手续,我会将每周五统一处理已备案车辆信息变更!(纸质材料请快递至协会【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彩福大厦4楼,郭小姐收】,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ddc@lasp.org.cn,发送邮件标题请注明“**公司电动车变更申请”,否则不予受理) 1、车辆使用单位填写《深圳市快递行业电动自行车备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需在每台车后自行备注已备案车牌号码),见附件1); 2、车辆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变更后车辆驾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居住证复印件,所属车辆使用单位人事证明(以行驶区域为单位出具,加盖公司公章,格式见附件2); 4、车辆购车保险证明复印件; 5、公司出具的备案材料真实性说明(格式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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